无公害食品 绿化型芽苗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绿化型芽苗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绿化型芽苗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154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
3.1 芽苗菜 sprouting vegetables
利用植物种子或其他营养贮存器官,在黑暗或光照条件下直接生长出可供食用的嫩芽、芽苗、芽球、幼梢或幼茎。
3.2 绿化型芽苗菜green sprouting vegetables
为芽苗菜的一类。采用苗盘纸床、无土栽培,在适宜光照条件下用植物种子培育而成的新型芽苗菜产品,例如豌豆苗、萝卜芽、荞麦芽、黑豆芽、向日葵芽、种芽香椿等。
4、要求
4.1 感官指标
脆嫩,色泽正,新鲜,清洁,滋味正常,长短和粗细基本均匀,无明显缺陷(包括霉烂、异味、多纤维)。
4.2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公害食品绿化型芽苗菜安全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汞(以Hg计) ≤0.01
2 铅(以PL计) ≤0.2
3 镉(以Cd计) ≤0.05
4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5、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绿化型芽苗菜0.5kg,用目测法进行色泽、新鲜、清洁,长短和粗细、霉烂等项目的检测。用口尝的方法检验滋味。脆嫩和纤维用手掐或口尝的方法检测。异味用鼻嗅的方法检测。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率以ω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ω = n/N × 100 ……………………………… (1)
式中:
n—有缺陷的个数;
N—检验样本的总个数。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2 安全指标
5.2.1 铅
按 GB/T 5009.12 规定执行。
5.2.2 镉
按 GB/T 5009.15 规定执行。
5.2.3 汞
按 GB/T 5009.17 规定执行。
5.2.4 亚硝酸盐
按 GB/T 15401 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识、包装和净含量。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6.2 组批
产地抽样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相同栽培条件、同时采收的绿化型芽苗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绿化型芽苗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按照 GB/T 8855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货物相符,凡与货物单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6.4 判定规则
6.4.1 每批受检样品的感官指标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过5%。其中任意一件的不合格率不应超过10%。
6.4.2 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7、标识
产品应有明确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的执行标准、生产者及详细地址、产地、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要求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